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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部所有的成品、半成品发生不合格时的处理
3.职责:
3.1品质部QC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及时开出不合格单。
3.2生产车间及原材料仓库协助品质部进行不合格品的控制。
3.3制造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协助,及时通知相关的责任部门。
3.4技术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要求鉴定。
3.5总经理及品质经理负责,对不符质量等级的产品,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严重不合格:经IQC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原则上不予让步接收。
4.1.2一般的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不合格品(按QL值抽样)在与公司的发货发生冲突时,由责任人偏差申请或与客户沟通后的书面依据,按让步接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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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R-QPZ1.18 内部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条例2/2
4.2.4产品作让步接收后需要检验员对让步放行产品做好相应标识,转给生产使用,并对让步放行的产品进行跟踪及记录。
4.3.1 制造车间不合格情况,由责任部门组织技术部或品质部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返修、让步接收或报废操作。
4.3..2若车间要求不合格品作让步接受时,则其须按4.4让步接收审批程序条款由总经理及品质经理签字进行审批。
4.4 让步接收审批程序:
4.4.1由责任人交让步接收申请,并及时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让步接收评审。(责任人为供应商也包括提出让步接收人)
4.4.2对于问题性质为一般不合格产品的让步接收审批,由生产计划(采购)/车间主任、技术主管、质量主管执行一级评审签字,并做出质量风险判断意见。
4.4.4涉及到公司产品的安全部件、关键物料的关键特征性,不充许作让步接收申请。
4.4.5让步接收申请是否得到批准,由公司相关部门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