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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责任落实
一、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一)公司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5.督促各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责任人签字: 日期:
(二)副总经理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6.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三)车间主任(车间)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