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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全公司各类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机构
3.1 合同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各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2合同管理专职人员的主要职责:
3.2.1草拟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部门的具体实施。
3.2.2为企业业务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必要时参加合同的签订工作。
3.2.3审查有关部门的合同是否合法、明确、完整、规范,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
3.2.4负责建立企业的合同统计台帐。
3.2.5协助各部门承办人员处理合同纠纷,办理有关合同的签证、公证、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3.3 企业各部门兼职临时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等其他部门合同结束前管理人员)的职责:
3.3.1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
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合同专职管理员,认真分析、解决。
4合同的签订
4.1订立经济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4.2合同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不准任何人用任何手段在未授权的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2.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经授权即为签订合同的委托代理人,这些人员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对公司及授权人负责。
4.2.2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表现为授权委托书。但经办人员依法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也视为享有代理权。
4.2.3 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也不得超越代理权或以委托人名义又与自己所代理的其它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2.4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书面合同,原则上不得签订口头合同。
4.3合同代理人在签约前,应当对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行能力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可盲目草率。
4.3.1对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参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身份证明,后者除授权委托书外,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注意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对方是其它经济组织,要看是否有工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
4.3.2要审查签约对方的注册资金、生产经营能力,以保证企业合同的履行率。
4.3.3在签约前,还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
4.4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4.4.1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进出口等)。
4.4.2数量、质量。
4.4.3价款或酬金。
4.4.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4.5违约责任。
4.4.6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质而要求必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在合同中必须规定的条款。
4.5 合同文书要使用统一文书和经工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书,也可以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标准合同,如需要临时起草的,比如协议书,在起草时主要必备条款不能遗漏,语义要明确、完整,各条款书写要清晰。
4.6在审查合同时,主要集中在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方面。
4.6.1可行性审查。要看签订合同是否属生产经营所需。
4.6.2合法性审查。要看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合同必备主要条款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4.6.3效益性审查。要审查合同将来履行后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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