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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实行财务总控,统一调度和使用资金。
对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财务部门、资金开户及管理、现金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对外付款与投资管理、信贷管理、资本及资本金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统计报表、审批和附则十二部分。
第二章 资金管理部门
资金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
(一)公司设立财务部(或相关职能),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内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章 资金开户及管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开户的管理
(一)各控股子公司均经在公司指定银行开立控股子公司中央帐户,公司也在同一银行开立公司总帐户,该帐户为整个公司的资金结算中心。
(二)各控股子公司的全部收入和大额支出均由中央帐户收付,各控股子公司中央帐户的资金调动由公司控制。
(三)各控股子公司可另开日常帐户,日常经营零星开支由该帐户支付,控股子公司有自主权。
(四)各控股子公司的大额支出,可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从中央帐户支付,中央帐户不足支付的,由公司总帐户中支付。
公司根据统一规划的需要,对公司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因各控股子公司均系独立核算单位,各单位之间调剂使用的资金计收利息,以正确评价各单位的经营业绩。
(一)公司财务部(或相关职能)负责行使公司资金监督管理和资金调剂业务的职能,并负责利息的计算和收付。
(二)各控股子公司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资金,应直接存入公司总帐户,按同期商业存款利率计息。
(三)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的借款,利息按公司向银行及外单位筹资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其中专为某个项目筹集的资金,可按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