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某蓄电池制造股份公司工资考核管理办法》(doc).rar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目的
为促使湖北某某蓄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经营团队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明确完成经营和管理业绩目标,保证对各级员工的实际绩效的过程和结果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包括享受年薪制高管、高工,各级管理人员,计时和计件制员工等所有在册员工)。
3 组织及职责
3.1 集团董事会下设――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和工作组(委员会下设机构)。
3.2 "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
3.3 "薪酬绩效工作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成员由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总助构成。
3.4 "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职责:负责提出整体薪酬绩效政策方向;批准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战略和劳动力市场工资确定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和工资增长幅度。
3.5 "薪酬绩效工作组"职责: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绩效调整工作会议;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二 薪酬内容与结构
1 行管人员薪酬结构
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学历津贴
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见附件1――09年管理/技术岗位薪资等级标准表。
1.1 不同层级人员工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