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绿城房地产集团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个文件).rar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绩效管理,客观评价职能部门工作业绩,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所有部门(含二级部门)。
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部门绩效考核严格遵守战略发展、实事求是、持续沟通、公开公正等原则。
(一)战略发展原则:考核指标必须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强调部门考核指标完成对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
(二)实事求是原则:考核依据工作业绩、员工表现等客观情况实施,注重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
(三)持续沟通原则: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保持持续沟通,及时反馈考核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四)公开公正原则:考核目标及标准通过协商和讨论确定,考核过程和结果讲求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半年度组织中期检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要职责是:
(一)审批考核指标及权重;
(二)审定考核结果。
第六条 集团公司本部成立考核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执行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各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
(二)确定各部门考核预评分。
第七条 各部门分管领导职责是:
(一)审核分管部门考核指标;
(二)审核分管部门考核自评分。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是:
(一)编制部门考核指标;
(二)确定部门考核自评分,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第九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是:
(一) 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考核指标;
(二) 组织、督促各部门开展考核评分工作;
(三) 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资料;
(四) 通报各部门考核情况;
(五) 汇总考核成绩,并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审核、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定;
(六) 应用、管理考核结果。
第三章 指标设置
第十条 部门考核注重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强调客观与量化;注重基本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相结合,强调重点与创新。
第十一条 部门考核指标的确定应以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部门管理职责为依据(详见附件1)。
(一) 部门考核指标包括任务指标、本体建设指标;
(二) 任务指标包含基本工作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创新工作指标三类,由各部门编制;
本体建设指标包含学习培训指标、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