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某珠宝贸易公司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书》(16页).rar
董事会:
1、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审议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8、聘任或解聘公司CEO,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
1、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2、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 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6、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副董事长:
1、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股东和董事会、重要业务经营会议的组织和召集;
2、协助董事长检查对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委员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在董事长外出时,受其委托,有权召集临时、紧急的重大会议;
4、在董事长外出时,受其委托,有权代表公司处理紧急公文及签署重要的经济合同;
5、有权对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在董事长外出期间,受其委托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有业务执行的处理权和董事会的代行权;
7、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当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又无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可自动代替董事长履行职责,直到董事会表决出新一任的董事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