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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通通信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1页).rar
浙江联通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联通战略为导向,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关键绩效指标(KPI)体系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价组织和员工的工作绩效,通过持续不断的改进,促进公司、部门、地市分公司及员工绩效的提升,从而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管理过程是不断循环的过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估、绩效反馈四个环节。
第三条 绩效管理包括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第四条 绩效考评结果与回报(奖惩)挂钩。
(组织保障)
第五条 浙江联通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及修改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并统一领导实施。
第六条 公司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本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绩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并会同公司计划部、财务部完成绩效考评的分析、报告与反馈。
第七条 企业发展部、计划部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目标、年度经营方针、策略和计划,指导完成各部门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并负责公司的组织考核。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员工考核责任部门,负责员工考核结果的汇总,并与员工回报的挂钩。
第九条 各级管理者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考核责任人。
(适用范围)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联通各部门、地市分公司及全体员工(含试用、见习、外聘及临时工)。
第二章 绩效指标的确定
(绩效指标定义)
第十一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载体,是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经营检讨和绩效改进的基础。
第十二条 组织的绩效指标包括关键绩效指标(KPI)和管理要项;员工的绩效指标包括关键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