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定义与范围
定义
寿险的承保,是指保险公司业务员承揽业务后,公司接单、收费、核保、出具保险单并送达保户的过程。
承保过程主要包括投保、核保、出单、收入确认,相关的定义如下:
投保,是指投保人根据需要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核保,是指核保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规、公司有关的核保规程、各险种保险条款及相关的业务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出单,保险人将投保人的投保信息经过录入、核保、审核,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的过程。
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人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为此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清分,是指保险人将已确认承保的保单、发票及其他相关单证的各个联次分别分交至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内部各有关岗位的过程。
范围
本手册根据现有业务流程的步骤和次序,从财务控制的理念和方法上进行了规范,包括相关的控制手段、应该使用的标准单据、管理报告和相应的关键考核指标。本流程不包括涉及核保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方法等,但为了体现流程控制的完整性,诸如此类的制度在以索引的形式,列示本手册的附件中。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核保控制流程建立在区域性核保核赔中心的基础上,如有需上报上级核保核赔中心核查审批的,则将在流程描述中注明相关的控制过程。
财务管理政策
承保过程遵循以下基本管理原则:
风险控制
集中管理
分级授权
超权限上报
承保流程涉及到的会计核算科目为保费收入,保费收入的会计确认政策为:
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主要会计科目: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科目核算保险公司按保险契约或批单向保户收取的保险费;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实现的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发生额,期末无余额;
“保费收入”科目按照险种设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预收保费:
“预收保费”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生效前向投保人预收的保险费;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发生的保费预收数,借方登记转作保费收入的保费预收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公司向投保人预收的保险费;
“预收保费”科目按照投保人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