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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1
1 定义与范围 1
2 职能说明 4
3 理赔运作分类 8
第二部分 业务流程 10
1 报案受理与立案 10
1.1流程图 10
1.2管理方法 11
1.3 流程描述 12
2. 核赔 21
2.1 流程图 21
2.2 管理方法 22
2.3流程描述 23
3. 结案赔付 31
3.1 流程图 31
3.2 管理方法 32
3.3流程描述 33
4. 追偿和残值处理 40
4.1 流程图 40
4.2 管理方法 41
4.3流程描述 42
第三部分 附件 45
附件一 内部制度索引 45
附件二新增/改进单据索引 46
附件三 内部管理报告 47
附件四 主要业绩考核指标样本汇总 61
概述
定义与范围
理赔定义
财产保险中的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在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
理赔过程主要包括受理与立案、核赔、结案赔付、追偿和残值处理,相关的定义如下:
受理,指对被保险人申报的出险案情进行记录,了解和核实,以待理赔处理的过程。
核赔,指依据国家有关的法规,保险条款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对受损标的进行保险责任,损失项目和损失费用审定的过程。
结案赔付,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付请求做出核定,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并履行赔付责任的过程。
追偿,由于第三责任方的过失造成的事故,经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赔偿后取得权益转让;法律上称为代位追偿,向第三责任方索取赔偿的行为。
现场查勘,为了明确保险责任和事故损失,为理赔工作提供依据,估损人员进行现场拍照绘制图片,调查出险情况,组织施救,处理损余,核算实际损失的过程。
抄单,指业务内勤人员出具保险单抄件,核对被保险人报案记录,确定案件属于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的行为。
工作范围
本手册根据现有理赔业务流程的步骤和次序,从财务控制的理念和方法上进行了规范,包括相关的控制手段、应该使用的标准单据、管理报告和相应的关键考核指标。本流程不包括涉及核赔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方法等,但为了体现流程控制的完整性,诸如此类的制度在以索引的形式,列示本手册的附件中。
财务管理政策
理赔工作应积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条款,严格控制风险,严守信用;
实事求是的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地处理赔案,及时支付赔款;
建立健全理赔程序和规则,以避免事实不明和误用保单条款的情况;并优先维持正确的理赔记录;
建立合理的人事、组织和程序规则,实施有效的理赔作业,以消除不必要的赔付延误、和过度的查勘工作等情况;
理赔流程涉及到的会计核算科目主要有:赔款支出, 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和追偿款收入。
赔款支出科目的会计核算政策如下:
核算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的赔款。发生的理赔勘查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发生赔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已支付部分预付赔款的赔案,在结算时,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预付的赔款金额,贷记“预付赔款”科目,按补付的赔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回损余物资转作物料用品时,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物料用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错赔、骗赔追回的赔款,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摊回分保赔款科目的会计核算政策如下:
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摊回的应由其承担的赔款。
向分保接受人发出分保业务账单时,应按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费金额,借记“分出保费”科目,按账单中标明的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贷记本科目、“摊回分保赔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分保业务往来”科目。
本科目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摊回分保费用科目的会计核算政策如下:
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摊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