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集团受理各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及要求
全国工程客服中心
2010-4-27
集团受理各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及要求
全国工程客服管理中心受理各公司客户投诉,进入“投诉报修管理”-“投诉登记”-“录入-非客服”-选择“分公司”、输入投诉“客户姓名”;
全国工程客服管理中心投诉受理人员将所受理投诉内容录入ERP系统中,并视投诉严重程度选用相应的传达方式给各分公司;(普通投诉口头或用QQ、飞信等工具传达,重大投诉书面签发、签收)
集团受理各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及要求
各分公司客服人员接到全国工程客服管理中心通知,进入“投诉报修管理”-“客服-跟踪解决进度”-“客服通知、受理”-选择“分公司”即可查看集团所受理的投诉内容,转为分公司客服处理。各公司应在24小时内反馈原因所在,48小时反馈解决方案,直接录入到系统中;
集团受理各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及要求
集团受理各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及要求
全国工程客服管理中心投诉受理人员(回访专员)每日查询、跟进已受理的投诉各公司跟进处理反馈情况,按既定的反馈时间要求(在24小时内反馈原因所在,48小时反馈解决方案)加以考核并汇总至“全国工程客服管理中心受理各公司投诉明细” ;
分公司客服人员在ERP系统受理时,是否立案处要选择“是”(否则在系统中看不到此记录,也将无法继续受理或修改相关信息。
分公司客服人员在ERP系统受理时,责任部门处选择“受理人所在部门”(否则受理人的权限将看不到相关记录。责任部门是谁,谁才可以看到。)
解决处理结果详尽、精练的录入的ERP系统中,将客户要点解决方案阐明清晰不得以“已处理”等笼统文字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