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 重要提示 “金茂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是以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 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优先/次级分层机制、金茂租赁的差额支付机制提供综合增 信保障的固定收益产品。 “金茂一期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不属于计划管理 人或者任何其他机构的负债,在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风险。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对本期专项计划的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 转让,并不代表对本期证券的投资风险、价值或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投资 者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计划管理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计划 说明书》“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主要风险: 1、承租人信用风险。若基础资产涉及的承租人违约出现延迟支付应收融资 租赁款等现象,则将影响专项计划现金流的稳定。 2、偿还差额未及时补足风险。金茂租赁于《差额支付承诺函》中承诺,专 项计划存续期内各初始核算日,专项计划账户余额未达到该期应付的计划税费和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金茂租赁承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差额 补足义务,以保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期、足额获得本金和预期收益, 若金茂租赁不能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提供信用支持,投资者可能因此 产生损失。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若管理人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的情形,管理人可能会被取消资格,上交所也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采取暂停和 终止转让服务等处理措施,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正常交易。 4、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的情形,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期、足额获得本专项计划的预期支付 额。 1} 《金茂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计划说明书》(简称“《计划说明书》”)依 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 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 《计划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 参与金茂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的投资者保证其为合格 投资者,并已阅知《计划说明书》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 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对专项计划未来收益的预测仅供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销售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1、A2、A3均获得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简称“中诚信”)给予的 AA+评级。该评级并不构成购买、出售或持有专项 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且评级机构可以随时修订和撤销有关评级。 计划管理人提醒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仔细阅读《计划说明书》全文,包括 正文的“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部分。 计划管理人提醒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管理人出现被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 格、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情形的,在依据计划 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任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新的管理人之前, 由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临时管理人。 2} 目录 重要提示...................................................................................................................................1 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