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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庄士房地产开发公司标准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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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7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16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18(发布于广东)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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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番禺区庄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庄士映蝶蓝湾二期B6幢工程(自编号B6-1、B6-2)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二村 工程内容: B6幢土建工程、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工程、不含户内管线、开关、插座及灯具)、弱电管线预埋工程、给排水(不含卫生洁具,给水工程水表后均不包含)、防雷、消防系统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按毛坯房标准交楼,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工程规模: B6幢建筑面积为:17750m2 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穗规建证[2011] 1372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B6幢土建工程、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工程、不含户内管线、开关、插座及灯具)、弱电管线预埋工程、给排水(不含卫生洁具,给水工程水表后均不包含)、防雷、消防系统工程等。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 拟从 2012年 7 月 10 日开始施工,至 2013 年 7 月 10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壹仟肆佰柒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14732500.00 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为:0.00元)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一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2012 年 6 月 27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广州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总则 1 定义 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由第2.2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1.2 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招标工程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 1.3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4 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