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学校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
1、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在学校工作中的保证、监督和核心作用。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在本支部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3、切实做好党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检查、督促本支部的政治学习,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教育工作。
5、针对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教工进行政治学习。保证学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健康发展。
6、支持行政工作,妥善处理好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协助行政负责人督促全校教职工完成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保质保量地完成。
7、关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积极作用。
8、做好党员的政治思想考核工作。
9、领导全校政治思想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纠正各种错误倾向。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0、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事项。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由县教育局考核任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工作全面负责,对本校的人事任免调动、财务支配、管理、教育、教学有决策和指挥权。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各项工作。
⑴.聘任副校长,并报请上级批准、任命。聘任校中层干部并报请上级批准备案。
⑵.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⑶.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归档。
⑷.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各职能部门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
⑸.配合党支部落实教职工思想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教工的思想、业务进修、生活等问题,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2、领导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全面完成。
⑴.根据社会和发展经济需要,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并合理聘任教师。
⑵.领导、检查、关心教务处工作,听取教务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教学情况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⑶.审核教务处上报的计划、方案、报告、总结和奖惩处理意见等一切教学文件并及时批复归档。
⑷.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教学研究活动。
⑸.领导学校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提高办学质量。
3、领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证教育的全面提高和培养目标的全面落实。
⑴.根据学校实际及班级情况,指导政教处聘任好班主任。
⑵.根据学校实际,审核、听取政教处的工作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等一切工作文件,并及时批复归档。
⑶.领导检查政教处工作,决定采取提高教育效果的措施,并配合党支部指导、帮助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⑷.加强校风建设,教育、发动全体教职工,人人做德育工作,人人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4、领导学校总务后勤工作,为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⑴.根据学校实际聘任总务、后勤、财务工作人员。
⑵.审批总务处的工作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结算)、申请等一切工作文件,并及时批复归档。
⑶.领导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落实、贯彻、审核各类经费,并检查各类经费的使用情况。
⑷.督促总务后勤人员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确保后勤供应服务,改善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
5、领导校办企业的工作,努力开创“育人、学校、创利”的校企互补的路子。
⑴.根据校办企业的实际需要聘任厂长、副厂长、经理等各类领导和管理、财会人员。
⑵.审批校办企业的经营内容、方法、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审核企业的工资、奖金、对外关系支出等方面的报告、申请、预(决)算等一切文件,并及时批复。
⑶.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企业的用房(包括生产、经营、办公、生活等)。
⑷.协调好校办企业与学校及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⑸.督促校办企业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
6、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
⑴.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和教职工的特长,合理安排各级教职员工的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⑵.领导学校考评小组及对教职员工的考核、晋级、评优、职聘、奖惩等工作。
⑶.了解教职员工的基本情况,用人之长,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培养教职员工中的积极分子和业务骨干。
⑷.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业务、生活和身体健康,多为教职员工办实事。
⑸.负责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干部任免及职工住房等安排。
7、民主管理
⑴.根据学校实际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成立教务委员会。
⑵.定期召开校务会、行政会,研究学校日常工作,帮助校长决策并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大会(或教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和通过学校重大事项。
⑶.深入了解学生,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8、负责学校的安全、治安、保卫工作。
⑴.每年代表学校向有关领导签订治保协议书,并认真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