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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与参与主体行为及合作机制研究_MBA毕业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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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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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3/30(发布于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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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分类号: 学号:20202016051 密 级:公开 单位代码:10759 石河子大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过程中参与主 体行为及合作机制研究 学位申请人 教师 吕斯嘉 祝宏辉教授 指 导 申请学位门类级别 学科、专业名称 研 究 方 向 所 在 学 院 管理学硕士 工商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国·新疆·石河子 2023年 7月 Research on the behavior and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prote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of "Jinghe Goji Berry" 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 Shihezi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Management Science By Lv Si-jia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issertation Supervisor:Prof. Zhu Hong-hui July,2023 摘 要 地理标志作为区分商品产地的商业标记,在提升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户收益、促进地区农业发 展等方面颇有成效。地理标志运用与保护实践过程中,涉及农户、公司、地方政府等多个参与主体, 各主体之间的合作行为、合作机制是否和谐顺畅是地理标志发挥社会经济效益的关键。基于此,对 “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过程中参与主体行为及影响其行为的合作机制展开研究能够为解 决参与主体间合作障碍、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本文首先对新疆精河县枸杞产业化发展状况、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状况、地理标志经济效益展 开描述,分析“精河枸杞”现存问题;其次通过对精河县政府、枸杞加工企业(天山果业)实地访 谈及 321份精河县枸杞种植户问卷数据,探究“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过程中参与主体行 为表现及影响因素;最后基于博弈论分析“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参与主体间合作机制,优选各参与 主体间进行和谐、稳定合作的条件。 通过研究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新疆精河县是新疆乃至全国优质枸杞传统优势产区,随着“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的申请、 保护、运用、管理等工作的深入推进,精河枸杞的品牌增值和农户增收效应得到发挥,使用“精河 枸杞”地理标志的农户、加工企业的数量逐年增长,“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在推进新疆精河县枸杞 产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2)调查发现,“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现存问题表现在:一是种植成本增加阻碍了 地理标志的有效应用,二是商标品牌多而杂影响了地理标志商誉的整体提升,三是发展规划不尽合 理影响了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的持续推进,四是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制约了地理标志的品牌增收效应 发挥。 (3)对农户、龙头企业、当地政府部门等地理标志主要参与主体的行为分析表明,农户在生产 实践过程中面临自主经营和参与“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合作经营两种选择,农户年龄、文化程度、 预期收益、生产记录、地理标志了解程度、与企业签订合同,企业技术服务培训、政府宣传力度、 监督力度及资金支持等因素,均显著影响农户参与地理标志的合作经营行为;通过对企业参与地理 标志行为的案例分析,发现企业努力参与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但仍需多方合作,对地理标志认知度 高但相关产品价值未被广泛认可,积极尝试创新但搭便车问题难以解决;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访 谈中发现,政策扶持方式较为丰富但扶持覆盖面仍需增加,监督体系较为完善但仍需实时跟进,已 开展相关宣传推广工作但力度、形式均需改善。 (4)应用博弈论,对“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及均衡条件进行分析, 根据成本收益的不同,农户间博弈将出现“囚徒困境”和“懦夫博弈”,其实现博弈均衡时难以达 I 到最优解,农户合作过程中易于出现“败德行为”等非合作行为,不利于共同维护地理标志品牌价 值;农户与企业的博弈将出现“智猪博弈”,表明在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过程中,相对于加工企业, 单个小规模农户存在“搭便车”的非合作行为倾向,不利于共同维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政府、企 业与农户的合作博弈过程中,政府在对企业与农户的扶持、监督与保护过程中,易于出现“服务” 与“管理”职能错位问题,不利于共同维护、提升“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基于此,通过 建立并完善“精河枸杞”各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