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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之水分测定法(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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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3(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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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水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类型 质量检验仪器SOP文件 文件编码 SOP-QC-7044-00 执行日期执行部门 质量部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 : 目的:建立水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水分测定。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 程序: 第一法(费休氏法) 容量滴定法 本法是根据碘和二氧化硫在吡啶和甲醇溶液中能与水起定量反应的原理以测定水分。所用仪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操作宜在干燥处进行。 费休氏试液的制备与标定(1)配制 称取碘(置硫酸干燥器内48小时以上)110g,置干燥的具塞烧瓶中,加无水吡啶160ml,注意冷却,振摇至碘全部溶解后,加无水甲醇300ml,称定重量,将烧瓶置冰浴中冷却,通入干燥的二氧化硫至重量增加72g,再加无水甲醇使成1000ml,密塞,摇匀,在暗处放置24小时。 本液应遮光,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临用前标定浓度。 (2)标定 用水分测定仪直接标定。或取干燥的具塞玻瓶,精密称入重蒸馏水约30mg,除另有规定外加无水甲醇2~5ml,用本液滴定至溶液由浅黄色变为红棕色,或用永停滴定法(附录Ⅶ A)指示终点;另作空白试验,按下式计算。  式中F每1ml费体氏试液相当于水的重量,mg; W为称取重蒸馏水的重量,mg; A为滴定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 B为空白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 测定法 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约消耗费休氏试液1~5ml),除另有规定外,溶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 文件名称 水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编 码 SOP-QC-7044-00页 数 3-2为甲醇,用水分测定仪直接测定。或将供试品置干燥的具塞玻瓶中,加溶剂2~5ml,在不断振摇(或搅拌)下用费休氏试液滴定至溶液由浅黄色变为红棕色,或用永停滴定法(附录Ⅶ A)指示终点;另作空白试验,按下式计算。  式中 A为供试品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 B为空白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 F为每1ml费休氏试液相当于水的重量,mg; W为供试品的重量,mg。 B.库仑滴定法 本法仍以卡尔-费休氏(Karl Fischer)反应为基础,应用永停滴定法(附录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