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乘务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下称甲方) 受聘乘务员:(下称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道路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合格,现聘用乙方为车队乘务员。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结合旅客运输业生产特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聘用期限 1、聘用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不合格辞退。 2、合同期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可以商议延长聘用期限,但必须另行续签聘用合同方为有效。 3、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本车队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乘务员工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车队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本车队资产的安全,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聘用期间,乘务员的,工资待遇,及请假销假制度。 1、乙方的工资待遇按趟走计算每趟34元(壹趟是指来回二个单程,即是每个单程17元计),每月休息 天。工资以次月12日发放,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保证押金1000元,由甲方保管到合同满期时无息退还乙方。 2、乘务员出每班车要在出车前20分钟到车站,做好准备工作。出车前做到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从未受顾客投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贪货款,小偷小摸。 3、乙方在车上收到乘客的车费不登记在路单上属贪污行为。每贪污1元罚10元计,10元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