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2-07-09 快件处理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 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组织有关专 家,制定了《快件处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年版)》(以下简称 《大典》)为依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新增职 业快件处理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 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年版)》有 关要求,明确了快件分拣、快件封装、快件信息处理等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技能要 求和相关知识,体现了新发展、新技术、新规范对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方面的要求。本 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和一级 /高级技师五个 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标准化 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有:张小宁、张慧、沈晓燕、曾毅、曹俐莉、高俊霞、申志军、 王娜娜。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快递协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敦豪 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审定人员有: 焦铮、张俊山、尹贻军、佟飞、李征宇、张敏、王孟、肖方旭、林睿、施军、吴阿明、 王再良、于晓霞。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 双、张灵芝、陈蕾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快件处理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快件处理员 1.2职业编码 4-02-07-09 1.3职业定义 从事快件及总包的接收、卸载、分拨、集包、装载、发运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理解、表达、沟通和学习能力,能准确计算,分辨颜色,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2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 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 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邮政、快递专业或物流专业毕业 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 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