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
讲师姓名**人寿XX中支按时间节点,简述讲师学习背景
按时间节点,简述讲师工作经历
按时间节点,简述讲师现任工作
……讲师介绍
33课程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强化合规诚信教育,树立寿险诚信经营理念。
课程目标:1、说出合规、诚信经营的定义
2、举例说明合规经营的好处
3、说出诚信合规“10遵守”、“10不准”
授课过程:通过互动、讲授、朗读、背诵、案例解析等方式,课时90分钟。
A女士在2013年为其丈夫B先生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投保人为A女士,被保险人为B先生,由于填写投保书时B先生正在外地出差,A女士询问是否可以代B先生签字确认。案例:1. A女士能否代丈夫签名?2. 如果代签名结果会怎样?
请问: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严禁保险公司人员替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投保书和签名,或诱使他人代替填写和签名,代签名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解答:6在展业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要这样做?7诚信、合规
是保险营销最大、最基本的法则。
NO.1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NO.2隐瞒病史
NO.3信息不实
三大注意事项:10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11某大型保险集团**分公司某营业部前总经理及该部27名代理人,通过机构早会,小型产说会,大规模代销本息担保类固定收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代理人(包括其亲朋好友)及客户投入资金近千万,然而该基金连续3期的到期收益无法兑现,引发了消费者对该险企的投诉并到相关政府部门维权。
案例1: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12处理结果:
公司解除直接负责人劳动合同,保留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所有损失的权利。
公司全系统通报,分公司再次进行风险排查、整改。
代理人与客户的损失另行处理。
案例1: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13《关于禁止客户经理及营销员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合规工作通知书201405号)
一、目前我司银保客户经理、营销员的代理权限仅限于销售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我司保险产品,不包括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银行理财、网上理财以及其他第三方理财等),亦即销售人员不得以保险代理人身份推销非保险类金融产品。
二、若发现存在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之行为,一经查实,银保客户经理将解除劳动合同,营销员将解除代理合同,涉及违法行为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及风险排查的通知》 (合规工作通知书201429号)
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相关法律法规14隐瞒病史15 张女士的丈夫何先生患肺癌七年,全村几乎人人皆知。2012年,同村的保险代理人小李向她推销保险。张女士告诉小李,她丈夫得了肺癌,入了保险也不能理赔,小李却说,入某某寿险就能理赔。这样,2012年12月份,张女士投保了某某寿险,投保金额5万元,缴费期限25年,年缴费金额2711.5元。此外,小李还推荐她购买了一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可没想到,2013年9月份,张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向投保公司——某某寿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遭到该保险公司的拒赔。案例2:投保健康险代理人隐瞒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