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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_1733_4-1993花生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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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4/16(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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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花生酱QB/T 1733.4-9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花生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焙炒,脱皮,分选、研磨等工序,加入或不加入辅料、稳定剂而制成的花生酱。2引用标准GB 1533花生仁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1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允许量标准GB 7100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QB 1733.1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3产品分类3.1花生原酱不加入任何添加物的花生酱。3.2稳定型花生酱加人稳定剂(也可加入辅料)的花生酱。4技术要求4.1原料花生仁应符合 GB 1533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1─────┬────────────────────────────────│要求项目├───────────────┬────────────────│花 生 原 酱 │ 稳定型花生酱─────┼───────────────┼────────────────色泽│ 金黄色至黄褐色,色泽应基本一致│浅黄褐色至黄褐色,色泽应基本一致─────┼───────────────┼────────────────滋味和气味│具有浓郁的花生香味,无焦糊味及 │具有花生香味和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其它异味│无焦糊味及其它异味─────┼───────────────┼────────────────形态 │浓稠状酱体,允许有油脂析出│不流动的软膏状均匀酱体,无明显油│脂析出,无裂纹│─────┼───────────────┼────────────────组织 │细腻,无粗粒感│细腻,无腊质感─────┼───────────────┴────────────────杂质 │无外来杂质─────┴──────────────────────────────── 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2───────────┬─────────────────────│指标项目 ├───────────┬─────────│花生原酱│稳定型花生酱───────────┼───────────┴─────────净含量允许公差≤250/件% │││││±5.0251~1000g/件〉1000g/件±2.5±1.0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明量───────────┼─────────────────────细度│经处理后的样品通过 100目标准检验筛为98%以上───────────┼─────────────────────脂肪%≥│40.0───────────┼───────────┬─────────蛋白质%≥│25.0│22.0───────────┼───────────┼─────────水分%≤│1.5│2.0───────────┼───────────┴─────────灰分%≤│3.0───────────┼─────────────────────酸价(以脂肪计)≤│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25───────────┴─────────────────────4.4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7100和GB 2761的规定,指标见表3。表3─────────────────┬─────────────项目│指标─────────────────┼─────────────砷(以 As计)mg/kg≤ │0.5─────────────────┼─────────────铅(以 Pb计)mg/kg≤ │0.5─────────────────┼─────────────黄曲霉毒素 B1μg/kg≤ │20─────────────────┼─────────────食品添加剂│符合 GB 2760规定 ─────────────────┼─────────────细菌总数(出厂)(销售)个/g个/g≤ │≤ │≤ │7501000(含乳制品)个/g30000─────────────────┼─────────────大肠菌群个/100g ≤ │30(含乳制品)个/100g ≤ │9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5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照 QB 1733.1的规定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连玉山孙曙庆赵先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1993—04—15批准1993—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