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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00 A12 DB32 备案号:43087-2014 江 苏省地方标准 DB32/ T 2679—2014 广陵客栈服务与评定规范 Service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of Guangling inn 2014-05-20发布 2014-06-2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 T 2679—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定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扬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扬州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陵区服务业发展局、广陵区房管局、广陵区旅游局、广陵区同福客栈。 本标准起草人:孔勋、李彦、仇育松、蒋兵、王芬、赵伟、蔡苏杨。 I DB32/ T 2679—2014 广陵客栈服务与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陵客栈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经营管理及等级划分和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利用扬州民居特色的房屋为经营场所,已取得经营许可提供休闲旅 游接待而开设的民居客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 GB 14934 GB 16153 GB 18483 消防安全标志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 19085 GB 50016 SB/T 10268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旅馆业开业的专用条件和技术要求 中国饭店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规范(试行)(中国饭店业协会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广陵客栈 Guangling inn 扬州市区域内,具有传统建筑风格和民俗文化特色性、集中性和代表性的、为游客提供接待及相关 服务的场所。 4 要求 4.1 场所要求 基本要求 4.1.1 1 DB32/ T 2679—2014 4.1.1.1房屋建筑应具有扬州传统建筑特色,室内装修装饰完好。 4.1.1.2房屋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房间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 4.1.1.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安全 警示标志。 4.1.1.4经营服务场所路面应进行了防滑处理。 4.1.1.5客栈干净、卫生、整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 有基本照明设施。有安全、有效的防虫灭鼠等措施。 4.1.1.6污水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要求,环境噪音和废弃物处理应当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4.1.1.7住宿接待设施应不得少于2张床位。有水冲式客用卫生间。有冷、热水供应。 4.1.2 前厅 4.1.2.1服务台服务标志醒目,营业时间牌、房价牌、宾客需知牌等字迹清晰,悬挂端正。 4.1.2.2有服务项目及价目表、本地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4.1.2.3有问询、预定、登记、结算服务及设备。 4.1.2.4有供宾客临时休息的区域、设施及报刊等。 4.1.2.5提供国内、国际长途电话服务。 4.1.3 客房 4.1.3.1应有窗帘,遮光效果良好。 4.1.3.2配有数字电视。 4.1.3.3配有安全有效的空调设备。 4.1.3.4提供方便客人使用的电源插座,应提供互联网接入。 4.1.3.5客房床铺安全、完好,床上用品及卫生用品材质较好、柔软舒适。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要 求一客一换。客房和卫生间应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宾客要求随时进房清 理。 4.1.3.6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卫生淋浴及其它用水应符合GB/T18920。 4.1.3.7底层、临街靠巷房屋和容易攀爬的阳台及门窗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1.3.8卫生间地面应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室内应安装警铃。 4.1.4 厨房 4.1.4.1墙面瓷砖应不低于1.5m,地面应防滑。 4.1.4.2配有必要的冷藏设施和碗筷消毒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开置放。 4.1.4.3应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有完善的排污及污染物处理设施;饮食业油烟排 放应符合GB 18483。 4.1.4.4餐具无破损,光洁、卫生、有特色,洗碗间位置合理,配有消毒设施,餐具应进行清洗消毒符 合GB 14934。 4.2 餐饮 4.2.1餐饮卫生应符合 GB 16153的规定。 4.2.2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调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 4.2.3有条件能提供淮扬菜,提供的食物应新鲜无污染。 4.2.4有专门的客用就餐区域。 2 DB32/ T 2679—2014 4.3 人员 4.3.1从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旅游、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4.3.2服务人员着装整洁,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周到,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民俗习俗和生活习惯。 尽量使用普通话与游客交流和服务,能为游客提供与经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4.3.3从业人员具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4.4 基本服务 4.4.1相关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证照应悬挂于显著位置,向游客公布旅游、工商、公安、医 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4.4.2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实行岗位责任制及服务规范化,各项管 理规范运行有效,并保留检查记录。 4.4.3能够提供客房或用餐预订服务;提供接待、问询、寄存、叫醒和留言服务。 4.4.4提供本客栈基本情况、本地旅游资源、特色菜谱及交通信息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景区景点宣传 册。 4.4.5全天有人在岗,提供服务。 4.4.6有健全完备的入住登记手续,并按公安部门规定上报相关信息。 4.5 特色服务 4.5.1能让顾客品尝到扬州特色的早点和餐饮。 4.5.2将庭院进行园林化设计,为顾客提供品茶、休闲的场所。 4.5.3能提供扬州足疗、才艺表演等特色服务。 4.5.4为外宾能提高外语服务。 4.5.5为残疾人能提高特殊服务 5 经营管理 5.1 5.2 5.3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组织经营和管理,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有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社会保险法规。 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营业结算制度和保护宾客财产的规定和措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