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65.020.30 B 43 DB32 备案号:33232-2012 江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022-2011 肉用乳鸽加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at-type pigeon processing 2012-02-10发布 2012-04-1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为规范我省肉用乳鸽加工生产过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由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卫彬、卜柱、邵荣生、赵宝华、许明、陈锋、刘敏、李为平、辛卫。 DB32/T 2022-2011 肉用乳鸽加工技术规程 1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用乳鸽加工技术的术语、技术要求、卫生检验、标签、标志、包装、贮存等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肉用乳鸽的加工。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GB 7718-2004 GB 13457-1992 GB 16548-2006 GB/T 17237-2008 NY 467-200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3 技术要求 3.1 3.2 3.3 3.3.1 屠宰前的乳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屠宰厂(场)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应符合GB/T 17237的规定。 屠宰及加工工艺 口腔放血 屠宰前空腹12h,屠宰时把乳鸽放进锥形罐口,打开乳鸽嘴,用刀刃斜着切开粘膜和靠头骨底部的静 脉联接处,沥血时间不少于4min。 3.3.2 浸烫与煺毛 用水(60~70)℃浸烫(5~10)min应及时更换,羽毛应煺净,煺毛后应冲洗干净,体表不应被 粪便污染。禁止采用有毒有害物质辅助煺毛,煺下羽毛应及时收集处理。 3.3.3 净膛与切肛 3.3.3.1净膛 胴体应避免消化道内容物污染,净膛产生的内脏应及时收集处理。 3.2.3.2 切肛 从肛门周围伸入旋转环形刀或斜剪成半圆形,长(1~2)cm,要求切肛部位正确,不应切断肠管。 3.3.4 冷却 冷却用水应保持卫生,并及时更换,不应被血液严重污染。 3.3.5 修整 修整后胴体应冲洗干净,要求无血、无粪、无羽毛、无污物、无病变组织。 3.4废弃物处理 3.4.1对宰杀检验发现的病变胴体、器官、组织应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 1 DB32/T 2022-2011 3.4.2对正常屠宰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在固定场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3.4.3屠宰加工厂(场)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应达到GB13457要求方可排放。 3.5 冷冻、冷藏 冷冻 3.5.1 冻结库温要求在-30℃以下,相对湿度为90%~95%。鸽体肌肉中心温度在8h后降到-15℃以下。 3.5.2 冷藏 库温要求在-18℃以下,相对湿度为90%。 4卫生检疫 宰前检疫及其检疫后处理、宰后检验及其检验后处理按NY 467要求进行,并做好检疫记录。 5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 标签、标志 5.1 5.1.1标签 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5.1.2运输包装标志 运输包装的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和GB/T191的规定。 5.2包装 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都应有包装。使用全新的、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5.3贮存、运输 5.3.1贮存 冻禽产品应贮存在-18℃以下的冷冻库,库温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应超过1℃。 5.3.2 运输 5.3.2.1 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在运输前,运输工具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