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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_509-2014地税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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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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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3/21(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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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03.0080 DB12 A 12 天津 市地 方标准 DB 12/ T509 —2014 地税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s of local tax service hall 2014 – 04 – 22发布 2014 – 07 – 20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2/ T509—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处、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监察 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志军、魏国、刘今、康华、卢博、吕鸥、李磊、张蕾、马男男、贾超然 DB12/ T509—2014 地税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税服务厅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场所、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事项、 服务安全、应急管理、服务监督与考评。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 通用符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办税服务厅taxpayer service hall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3.2 纳税人taxpayer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3 纳税服务tax service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 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4总体要求 1 DB12/ T509—2014 4.1办税服务厅应最大限度满足服务需求,具备与服务要求相适应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 4.2办税服务厅应营造人性化的服务环境,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4.3办税服务厅应运用先进的信息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 4.4办税服务厅应注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服务业绩和效果的持续改进。 5服务场所 5.1区域布局 5.1.1服务区域 服务区域应包括但不限于: a)办税服务区; b)咨询辅导区; c)自助办税区; d)填单示范区; e)等候休息区。 5.1.2服务窗口 服务窗口应包括但不限于: a)税务登记窗口; b)发票管理窗口; c)综合服务窗口。 5.1.3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a)宣传设施: 1)公告栏; 2)宣传展板; 3)电子显示屏*; 4)宣传资料取阅架。 b)办税设施: 1)一机双屏显示器*; 2)身份证读卡器; 3)高拍仪*; 4)扫描枪*; 5)POS机*; 6)咨询台; 7)电子触摸屏*; 8)自助办税服务终端。 c)监督设施: 1)服务评价器*; 2)音视频联网监控设备*; 3)意见箱; 2 DB12/ T509—2014 4)举报箱。 d)辅助设施: 1)排队叫号机*; 2)填单台桌椅; 3)等候座椅; 4)饮水机*; 5)签字笔; 6)老花镜; 7)印台; 8)打印机; 9)咨询电话; 10)废纸箱。 注:“*”为综合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置 5.1.4服务标识 服务标识应包括但不限于: a)区域标识; b)窗口标识; c)设施标识; d)警示标识; e)安全标识; f)消防标识。 5.2场所要求 5.2.1服务场所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结构应符合实际需要。 5.2.2服务场所应采光充足,温湿度适宜,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883的要求。 5.2.3服务场所环境应保持整洁干净,无污垢、无垃圾。 5.2.4服务场所应遵循节能环保要求,注重能源节约利用,优先使用绿色环保节能设施。 5.2.5服务区域应空间划分合理,整体布局规范,易于区分和使用。 5.2.6服务窗口应设置科学,职责明确,数量适当,便于服务。 5.2.7服务标识应清晰、准确、醒目,在适当位置摆放、悬挂或粘贴,便于引导帮助纳税人。服务区 域标识和服务窗口标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标识。通用标识应符合GB/T 10001.1规定。 5.2.8服务设施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备、安全完好、运行正常,纳税人操作使用方便。宣传设施信息 内容应及时更新。 5.2.9应建立健全服务场所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 5.2.10应建立办税服务厅检查巡查制度,对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安全,明确检查内容、标准、 时限、要求,并对设施维护和更新做出规定。 6服务机构 6.1服务机构设置应满足纳税人集中办理服务事项的需要。 6.2服务机构一般由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相关部门组成。 6.3服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服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