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发行日期2019-12-4模特规章制度版 本01文件编号GG012保留期限长期奖励制度:
有突出表现多次受到来宾及管理层表扬的,积极为公司引进优秀佳丽的酌情奖励;
为维护会所利益造成个人损失(如未拿到小费),酌情奖300元;
积极为管理人员分忧解难,妥善处理投诉事件酌情奖励;另公司将会以各类形式开展抽奖活动;
模特次月起每月须订房两间,订房必须经部门负责人以还给营销经理的形式完成,超出者由部门主管与营销部协商酌奖;上台率高者按公司政策另行奖励;
罚款制度:
模特每月休息4天,事假扣100元/天,病假须有病历及医院100元以上的发票,并作无薪处理;
模特请假七天以上者为长假,须写请假条申请,批准后方可休长假,长假每天扣50元;
未请假不来上班作旷工处理,模特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扣发全部工资!
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包括站位、开会点到(19:00);迟到超过1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订房陪客人或营销经理吃饭须打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返工不得迟于公司规定时间,否则当日作无薪处理);
站台时间为:19:30—20:10;
禁止模特在走道、休息房等工作范围吵闹、吸烟、吃口香糖等不雅动作;否则罚款50-100元;
在走道须列队一字形右行、不超过15人/次;试房及退出时行礼并说礼貌用语;违者罚款50元/次;
站位、开会、试台时不可相互聊天,吃口香糖等违规行为,否则罚款50元/次;
进房15分钟内上交工号牌、手机,下班刷下台卡;违者罚款50元/次及取消上台;
模特应着规定服装上班,穿高跟鞋、公司指定颜色丝袜、文胸带不得外露、须到公司形象部接受形象包装,着装形象不达标者处罚50元/次;除客人要求外,不得更换,因换服装时间长被投诉者均罚款100元;
挑客、无故退客,酌情罚100—300元;订房不够2间者罚200元/间;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杂物垃圾或其他制造肮脏行为罚款50元/次;
在房间服务手机须上交,如未交取消上台,如未发现接打电话或发短息罚200元次,被投诉则双倍处罚;
上级指示绝对服从,当场顶撞客人或管理人员罚款200—5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
禁止串房,如有熟客须打招呼,应经订房人和客人同意方可并及时回房,一经投诉罚款300元,如引起严重后果,公司将由其与客人自行处理并开除处理;
未经客人同意私自点单或赠与他人包厢物品,罚款300元,客人如拒买单则由该佳丽或模特赔偿;
醉酒后借酒发疯者罚款300元,严重者除名;
因想早下班,故意影响客人消费的,罚不当罪100—500元,严重者除名;
如未进房,模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