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重要附件之一,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配套产品售后服务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用户: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地方舟公司)
供应商: (以下简称供应商)
范围: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有免费修理、更换和及时优质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供应商提供配套产品,见附件一。
产品“三包”期限:
陆地方舟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期限不能低于陆地方舟公司整车的质量保证期期限。陆地方舟公司整车质量保证期期限为: 10万公里或12个月,先到为准。陆地方舟公司对质保期限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的要求和具体协议执行。
本协议质保期限的有关规定内容,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变更而自动则按新标准执行,恕不另行通知、协商。
供应商对其产品提供质保期为: 。
产品的标识、商标
如果配套产品的标识、标记、商标等不是永久性的,不易或根本无法查验、鉴别、填报,陆地方舟公司及其服务代理在服务和索赔时一律按陆地方舟公司车型标准配置状况对待。如果产生差错,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服务和索赔。配套产品的标识、标记、内容和位置由供应商另行提供书面样本(含图片说明)向陆地方舟公司加以说明。
陆地方舟公司服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向陆地方舟公司及其用户在售前售中售后提供良好和周到的服务并承诺如下:
1.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维修和配件资料(以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供),以便陆地方舟公司作出各种车型的配件目录手册、维修保养手册,让客户了解和掌握原理、结构、使用与维修。陆地方舟公司要求有关资料以中、英文两种版本提供。另配件资料还要包括配件目录图册、易损件推荐清单、常用件推荐清单、配件通用互换性技术资料等。
供应商已经是陆地方舟公司的配套厂商,对已经配套的产品仍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将上述资料提交到陆地方舟公司客户服务部。
供应商是新进入的配套厂商或某一种新品将要进入配套,都必须在取得配套批准的同时完成上述资料的提供工作。
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资料提供工作,陆地方舟公司客户服务部将提出暂缓或停止该配套厂商配套资格的签注,陆地方舟公司将据此签注停止支付货款或拒绝接受供货,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2.无偿提供售后服务培训技师并承诺积极参与陆地方舟公司的各项培训活动。
3.应陆地方舟公司的请求,及时派员赴如皋或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