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XX创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团队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公司股东 提供,公司股东 须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骨干团队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集合起来授权股东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在授权期内享有,授权期满并达到约定条件后转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本方案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为XX万股(即公司现有注册资本XXX万元的 %),公司未来增资扩股/减资,此占股比例将同比稀释/增加;公司股份未来如进行股票分割,则本授予数量同比分割;
第五条 本方案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由公司股东 提供,其中:股东 提供 万股(现有注册资本的 %),股东 提供 万股(现有注册资本的 %)。
第六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期权提供股东 所享有;
第七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股东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八条 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章 模拟股票期权受益人的范围、授予数量
第九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为公司初创期高管与骨干团队。公司未来引进的核心管理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但不在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内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另行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条 本方案模拟股票期权受益人与授予数量按部门/职位划分,具体如下表:
部门职务姓名授予数量占股比例万股%万股%万股%万股%万股%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