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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会股份总额为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300万股总股本中,基本股占100万股,预留股占200 万股
第六条注册成立工会的日期确定为员工持股会的基准日
第七条在基准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册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均有资格参与派股分配;在基准日之后,满半年以上的和职务升迁的员工可按相应的标准派股(职务升迁的员工,依职务级别标准派股),股份来源于预留股
第八条会员按岗位贡献分为七个类别:
第一个级别董事长、总经理级
第二个级别副总经理级
第三个级别部门经理、核心技术骨干级
第四个级别部门副经理级
第五个级别普通员工级
第九条员工如果放弃现金认购权,视同放弃其全部应得股权。放弃认购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安排
第十条员工超过一年未认购,由员工持股会收回其认购权,股份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重新分配。员工放弃认购权后,再重新要求认购股份,按新进员工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会会员出资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认购。如果愿意多购,可根据会员出资认购的剩余情况,由员工持股会决定是否予以追加
第十二条为了使经营者与员工持股会其他会员在利益上保持一致,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资认购。未取得前述资格者,必须在被任命后半年内出资获得相应股份,否则就得辞职。
第十三条新进入公司,且工作满半年的员工和岗位职务被提升的员工,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认购事宜,其认购股份从预留股中予以分配,认购价格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值确定
第十四条股份必须付出代价获得,即严格按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办理,对任何人,不得赠送股份。
第十五条员工出资认购应通过员工持股会统一组织和办理
第十六条员工持股会会员出资认购程序如下:
由员工按规定向员工持股会提出个人认购申请;
由员工持股会审查该员工出资资格,确定其出资额度;员工向员工持股会交付认股资金,由员工持股会(工会)向公司交付出资后,将该员工出资额登记于员工持股会会员名册,并向该员工发放出资证明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在登记注册或变更登记后,向工会交付由董事长签发的、与员工持股会会员缴纳出资额相等的出资证明,并由员工持股会保管。
第四章会员名册
第十八条员工持股会应当根据会员出资的认购、交款情况,据实建立员工持股会会员名册。
第十九条员工持股会会员名册是员工持股会管理内部员工股份的依据和凭证。会员名册应载明下列事项:
会员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出资凭证号码;
会员出资金额、会员本人签章、经手人签章;
会员入资、增资、减资、回购出资日期及有关记录。第二十条员工持股会要根据会员出资的变化,及时在会员名册上予以登载和变更。会员名册的登载和变更要有会员本人和经办人的签章。
第二十一条会员名册由员工持股会理事会保存管理。员工对本人的出资登载额有所质疑时,有权凭会员出资凭证到员工持股会进行查询。
第五章会员出资凭证
第二十二条员工持股会根据会员个人的出资情况,印制“公司员工持股会出资凭证”,其正本由员工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副本由员工持股会会员持有
第二十三条员工持股会出资凭证(股权证)是核查会员本人在员工持股会中的出资金额、据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四条员工持股会会员出资凭证应载明下列事项:
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会员出资凭证号码;
会员出资金额,出资增资、减资、分红日期及有关记录,经办人签章;
员工持股会理事会理事长签章;
发证日期及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会员出资凭证应与会员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六章会员股份的回购
第二十六条员工脱离公司,其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转作预留股份。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持股会当退还个人股款,股款按公司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值计算;员工因过失等原因被辞退、除名,对其所持股份按面值进行回购;过失严重并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对其所持股份全部或部分没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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