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项目法施工的需要,提高设备资产和运营水平,公司已经成立了机械租赁站,将原各项目和综合工程队保管使用的设备集中到机械租赁站统一管理,实行租赁。机筑段、公路段的机械配属原则上暂时不变,其机械使用费成本的考核按XX公司办[2003]122号《工程项目成本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第二条 公司机械租赁站应立足全公司,面向市场,本着优质、薄利、守约的原则,优先服务公司内部单位,而后服务社会市场。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先向公司机械租赁站租用。在公司内无法租用调剂、确实需要租用社会上的机械设备时,项目经理部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合同文本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章 机械设备租赁的工作程序第四条 公司各个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需要,由本项目机管部门提前十五天将所需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用时间及施工地点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应及时安排机械租赁站在两天内给予明确答复。此资料来自www.m448企业管理资源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