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摘要
完善金融高管薪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高管薪酬激励体系,避免过度冒险的短
期行为一直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要课题。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高管的不合
理薪酬更被认为是刺激危机发生的诱因。在这样的薪酬激励体制下,金融高管的薪
酬结构和激励机制与企业的风险管理、长期业绩相脱离,形成道德风险。金融
高管为了获取高额的短期回报,采取激进的市场战略、高风险的投资行为。金融工
具、金融服务方式和融资技术的过度创新,导致金融体系的复杂性显著上升,信息
不对称问题愈发严重,委托代理关系为基础的专业化服务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运
作方式,在此基础上不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导致委托代理问题日益恶化,金誕风
险不断放大。同时,由于监管制度存在不足,监管机构漠视投资者、员工、社会公
众的利益,因此,对金融企业高管的薪酬进行规制改革势在必行。
为防止金融危机的影响继续蔓延,各国政府陆续发布救市计划,投入大量财政
资金,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与此同时,接受政府救助的金融高管却仍然享受着与
企业业绩严重不相称的薪酬,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应对
措施,出台了旨在限制金融高管薪酬的方案,完善金融高管薪酬激励体系,降低
金融风险。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规制金融高管的薪酬,这些政策虽取得
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体制的漏洞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制度的完善来弥补的。本文旨
在从金融高管薪酬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入手,借鉴主要经济体对金融高管薪酬制度的
规制改革方案,结合我国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制度的现状及危机后相关政策改革的不
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金融高管薪酬制度的法律建议。
通过比较分析,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本文认为我国金融机构薪酬改革应当明确W
下原则:1、金融高管薪酬制度应与股东和金融机构的长期价值相协调,与审慎风险管
理相一致。2、应将金融高管薪酬制度纳入金融监管,提高薪酬透明度。在此基础上,
本文从公司治理机制、金融高管薪酬结构、金融监管与信息披露、高管薪酬派生诉讼
与司法审查等方面对我国金誠高管薪酬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法律建议。创新之处在于,
本文在对我国金融市场主要主体——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制度提出建议
的同时,对正在实行股份制改革、W及非国有和国有参股金融机构、及我国金融业
对外开放后的潜在主体——外国金融机构的治理和监管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高管薪酬公司治理金融监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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