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朔黄铁路公司内部招聘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内部晋升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员工对企业了解及忠诚的优势,特制定本细则,以实现先内后外的招聘原则。
第二条:在尊重员工个人,现所在部门及用人部门的前提下,当公司出现用人需求时,人事部门首先考虑是否可能内部招聘,如有可能则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公告要通过公司内部网、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尽可能传达到每一名员工。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征得上级主管同意的情况下,都可以到人事部门报名,填写《内部公开招聘报名表》。
第四条:在职短期临时工参加内部招聘、转为长期合同工、正式员工的需按照外部招聘程序办理,不执行本招聘程序。
第五条: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及其他工作标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第六条:人事部门根据岗位性质,用工形式等各种实际情况,确定评审小组人员,评审小组一般由全部有录用审核权限(参照各种用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的人员及必要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七条: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请有相应权限的领导核准。
第八条:人事部门对经评审合格员工的现所在部门、空缺岗位部门及员工本人发放录用通知,该员工做好工作移交后,到人事部门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到新部门报到。
附件:《内部公开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