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保卫部职务说明书
目录
保卫部部长 1
保卫部内勤 3
保卫部门卫 5
保卫部巡逻队长 7
保卫部巡逻队员 9
保卫部部长
一、职位基础资料
岗位名称:保卫部部长
职位级别:
岗位定员:1
直接上级:行政副总经理
直接下级:门卫、巡逻队、内勤
职位摘要: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工作环境:公司所有地点
工作时间:以正常工作时间为主,每日8小时;
工作协作关系:
内部:公司所有部门与车间;
外部:公安、消防及其它政府职能部门。
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和公司的有关决定与指示;
制订本部门相关的保卫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落实;
协助安全科审批动火报告;
做好群众性的治保防范工作;
经常检查“五管”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情况,组织节假日治安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监督检查门卫、巡逻值班人员执行制度情况;
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与政府机关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往来;
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职权
人权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的薪资定档,有提议权;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在部门经费范围内的奖励,有审批权;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处以警告、停职检查处分,有审批权;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处以撤职、开除留用、除名等行政处分,有提议权;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的转正、晋级与解聘,有提议权;
对直接下级的工作,有调整权;
对本部门岗位人员的岗位聘任,有提议权。
财权
对计划内部门因公发生的业务费用,有审核权;
对本部门的费用预算的制订有建议权。
事权
对基层保卫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的权力;
对违反厂区交通规定者的处理权;
对“五管”要害部门的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的权力;
对违反公司规定和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员的处理权;
对本部门的日常管理事务有直接指挥、处置、决策权;
对直接下级有绩效考核权;
对本部门分管范围外公司重大管理活动的知情权、提议权。
三、岗位责任:
对公司的财产的安全负责;
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分配与完成情况负责;
对本部门人员的选聘效果负责。
四、任职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
不少于三年的相关工作经历;
熟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具备初步的办案能力;
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执行能力;
年龄:20岁以上,性别不限
五、办公设备:
对讲机、电脑、消防设施、警用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