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南阳森霸光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会人员职能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凡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经济事项,需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实行财务管理的,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会计手续,接受财务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三条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受总经理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财务部是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心,其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财经、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控制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问题,提出解决建议;3、负责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4、编制财务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算的考核工作;5、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对内部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6、参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7、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8、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做好公司资产保值增值;9、对下属公司、内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10、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后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权限: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实现,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3、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企业财务管理机构;4、负责组织企业投资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5、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6、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限。第六条财务负责人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监督公司各项财务活动,审核公司财务决算等重大财务事项;2、组织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其执行;3、组织领导公司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调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4、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善建议;5、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从经济效益角度提出主导意见;监督公司重大购销合同的签订;提出公司产品定价方案;6、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筹集、统一调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7、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与财务相关的董事会议案;8、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第七条财务部负责人的职责:1、宣传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合理人员分工,保证企业财会工作的正常运行;2、负责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与财务相关的内控制度,落实规范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与高效运营;3、具体负责银行借款等资金筹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4、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并对报表计算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5、拟订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草案;6、具体组织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电算化水平;7、参与公司的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8、配合生产部做好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加强成本管理;9、加强与银行、财税等部门的沟通,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第三章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第八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成本的形成、存货等各项资产的收、发、转移、盘盈和毁损等的原始记录是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各部门须根据公司统一规范的格式、内容和填列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第九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资料设置账簿,不准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第十条对于需办理会计核算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送交财务部,财务人员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税法有关规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第十一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第十二条公司必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各类财产物资盘点,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进行账物核对、账账核对。并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进行报批处理。第十三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健全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并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定期修改、补充。第十四条公司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内部牵制及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财务部负责人移交由主管领导监交。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六条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具体执行细则另行制定。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各种内控制度。第十八条出纳人员对货币资金应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对账单必须做到每月核对,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如果出现长款或短缺,应立即作出记录,并查明原因,并报告管理层作出相应处理。第十九条所有货币资金收付票据必须加盖“收讫”或“付讫”字样的戳记。第二十条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内部审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及保管业务。第二十一条公司支票等结算票据实行专人保管,银行印鉴分由两人保管。第二十二条各有关部门的付款必须凭经审批的付款通知单或有效票证办理,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后付款。对于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财经政策的款项,出纳人员有权拒付。严禁为逃避审批而将同一项目总金额分次报批、支付。第二十三条公司职工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借款超过二个月以上的个人,由财务部负责催款,如有特殊原因需暂欠的,必须在接到催款通知单三天内将经总经理审批的批条交给财务部,财务部负责登记并追踪报销还款情况;无正常理由接到催款通知单后一个月内不还款的,由财务部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当事人工资内扣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加收利息。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劳保、福利;(二)个人劳务报酬、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