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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新版本
A1
P2
修改2.1、2.2
2007.10.25
A2
P2
修改2.1
2007.10.31
制订 : 职位 :日期 :
审核 : 职位 :日期 :
批准 : 职位 :日期 :
分发部门
□ 总 经 理
□ 副总经理
□ 行 政 部
□ 业 务 部
□ 生 产 部
□ 品 质 部
□ 工 程 部
□ 物 控 部
受控文件印章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物料领用、发放流程,使物料领发管理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的领用、发放作业,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办理。
2、物料领用规定:
2.1、领料依据:
①、市场部依订单及成品库存状况,发出生产《工程单》,确定生产产品名称、规格、客户、数量及交期。
②、物控人员根据《工程单》、《材料清单》,确定该批产品各部门可领物料之明细,发出《批领(发)料单》。
③、《批领(发)料单》应注明生产指令、产品名称、客户、规格、数量。物料明细包括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可领用数量。
④、可领用数量依下列方式确定:以工程部材料清单为准。
⑤、《批领(发)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生产部门自存,一联交生产部相关工程,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批领(发)料单》作为物料领用、发放之依据。
2.2、领料流程:
①、制造部物料人员依据《批领(发)料单》核定之数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应注明领用物料所用之制造命令号码、《批领(发)料单》号码以及领用物料之编号、名称、规格及领用数量,其领用数量应少于或等于《批领(发)料单》核定之数量。
②、《领料单》经生产部门主管审核后,由物料人员持单向所属仓库领用所需物料。
③、《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生产部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送物控人员,一联转财务部。
④、当《批领(发)料单》上所核定数量之物料领用完毕后,生产部门不论何因需追加领用物料时,须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
2.3、超领规定:
①、由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填写《物料超领单》,注明超领物料所用之生产指令号码、批量、超领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及超领数量、超领率,并详细阐明超领原因。
②、超领原因一般有:
(A)原不良补料(即上工程之不良品,需追补)。
(B)作业不良超领(因本工程作业原因产生不良需超领)。
(C)下工程超领(因下工程超领物料,需本工程追加生产数量,导致需追加领料)。
(D)其它原因。
③、超领权限规定:
(A)超领率低于1%时,由生产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领用物料。
(B)超领率大于1%小于3%时,由生产部门主管审核后,转物控人员审核后,方可领用物料。
(C)超领率大于3%时,除上述人员审核外,需经生产副总审核,方可领用物料。
5、附件:
《领料单》
《批领(发)料单》(暂时不适用)
《物料超领单》(暂时不用)
附件一:领料单
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 NO.:
领料单
领料单位: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生产指令号
物料名称
规格
单位
领用
数量
实发
数量
备注
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版本:A0 编号:QR-QP06-04
领料: 审核:仓管:
附件一:批领(发)料单
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 NO.:
批领(发)料单
领(发)料单位:日期:
生产指令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规格型号
批量
序号
物料名称
规 格
单位
可领数量
实发数量
备注
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 版本:A0编号:QR-WI-QP12-09-01
制表: 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