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前台 1、前台值班员如发现进店客人有形迹可疑的举动,应及时通知各班主管和值班经理,加以预防; 2、前台现金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完善主收款制度; 3、每日营业款及时上交财务,中班营业由前台收银员与经理或主管核实无误后存入保险柜内; 4、存放客人包裹时,必须与客人当面点清包裹内的物品数量,并封存。如客人存放现金,应将现金装入档案袋内封存,在封 存处盖前台章、客人签字、封存人员签字,妥善保管;顾客也可在密码柜中存放贵重物品,前台人员注意提示顾客。 5、如需要男、女浴备用钥匙为丢失手牌的客人开柜,必须由值班经理(向上级请示得到批准后可在办公室领取备用钥匙)值班员2人同时在场方可开锁,否则不可以出示备用钥匙。 男、女浴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 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主管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主管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 男、女浴 1、干蒸房应合理控制温度,以防温度过高引起自燃; 2、干蒸房每天在凌晨0:00到上午11:00点关闭,关闭后检查干蒸房内是否有异味,如发现异味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每周一定期对桑拿炉线路进行检修; 4、干蒸房内电器设备较多,打扫卫生时不要将水洒在插座设备上,以免短路发生火灾。 5、男更衣室内杜绝客人吸烟,发现客人吸烟应及时提醒客人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吧台库房 1、严禁携带明火进入库房; 2、将同类商品归类堆放,严禁将非同类商品码放在一起,定期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清库并倒库; 3、严禁库房内长明灯。休息厅、包房 1、大厅内注意烟头,对于较隐蔽的地方如:垃圾筒周围、床边、地毯等及时检查是否有烟头; 2、休息厅内的电视及射灯在无客人时随时关闭,主动提醒客人在休息厅和包房吸烟小心。同时不间断的对休息厅进行巡视; 3、按摩间技师在给客人做完按摩后应检查茶几、床位上、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如有及时处理; 4、技师休息区的高温蒸车每天在凌晨0:00以后关闭电源; 5、包房服务员应勤换烟缸; 6、每周一定时对插座、插头进行检查,以防插座损坏引以意外; 7、包房内应注意电视温度,对于长时间开着的电视且温度较高的电视,应与音控联系,及时检查,包房无人时及时关闭电视。 搓澡工作管理制度 一、 使用消毒面巾放置客人额下;违反一次罚款20元。 二、 用净水冲床,清洗毛巾及全身;违反一次罚款20元。 三、 不准随地在浴区内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四、 不准有意往卫生间、地沟内倾倒脏物,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五、 浴区内卫生范围: 1、 光谱浴室、蒸汽浴室、桑拿浴室内要求木见本色; 2、 地面、墙壁瓷砖保持本色; 3、 地面卫生,无脏物,如塑料袋、卫生纸等; 4、 天花板无灰灶、水污痕迹; 5、 玻璃明亮,茶几干净; 6、 池内水清澈透明; 7、 地沟无堵塞、清洁; 8、 草坪经常清洗,无脏物; 9、 卫生间清洁,无积便,地面无脏物,垃圾桶常清理; 10、 地毯干净整洁。 以上要求违反一项罚款5元。 六、 搓澡人员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七、 搓澡领班要及时领取洗浴用品,并及时进行发放。违反一次罚款10元。 八、 蒸汽房温度规定不低于50℃; 桑拿房干度不低于120℃; 热水池内温度不低于44℃。 违反者每项各罚款5元,影响严重者加倍罚款。 桑拿洗浴宿舍食堂管理制度一、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一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由 (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 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 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三) 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 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经理或主管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 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