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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规定的统一指标体系、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在已经确定评价对象和下达《评价通知书》后,按以下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组织实施:
(一)确定评价工作实施机构
根据评价对象的行业特点,由评价组织机构按照《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成立评价实施机构。
1、评价组织机构直接组织实施评价的,由评价组织机构负责成立评价工作组,并根据需要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相应确定有关工作人员和选聘有关咨询专家;如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首先要选定中介机构,并签定评价委托书,然后由中介机构组织成立评价工作组以及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由评价组织机构明确。
2、评价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管理、企业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熟悉企业效绩评价业务,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3)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事。(4)评价项目主持人应有10年以上经济专业工作经验。
3、专家咨询组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谙熟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相应领域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拥有相应领域的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的执业(技术)资格。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由评价工作组或中介机构根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经评价组织机构批准后实施。已组织专家咨询的,评价工作组应将《评价工作方案》送每位咨询专家,并向专家咨询组介绍评价工作程序。
(三)评价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评价计分的需要,做好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的收集、核实与整理工作。1、根据评价目的和企业所处行业、规模,选择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标准值。2、依据评价年度,收集企业连续三年的会计决算报表、有关财务统计数据和用于非计量评价的基础资料,并认真进行核实、整理,发现疑问,及时核对,以保证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全面性。
(四)进行评价计分
运用计算机软件(或手工)计算评价指标的实际分数,是企业效绩评价的关键步骤。
1、根据已核实准确的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统计数据计算计量指标的实际值。
2、根据选定的评价标准,计算出各项基本指标的得分,形成初步评价结果,生成《企业效绩初步评价计分表》;利用修正指标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的实际分数,形成基本评价结果,生成《企业效绩基本评价计分表》。
3、根据已核实的非计量评价基础资料,对照《效绩评议指标参考标准》,进行评议指标打分,生成《企业效绩评议计分汇总表》。
4、按照规定方法,利用评议分数对基本评价结果进行校正,得出综合评价的实际分数,生成《企业效绩评价得分总表》。
5、根据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四部分的基本评价得分,计算出每部分的分析系数。
6、对评价分数和计分过程进行复核,发现问题首先复核基础数据,必要时进行手工计算校验,以确保计分准确无误。
(五)形成评价结论
将企业效绩基本评价得分与同行业同规模的最高分数进行比较、将四部分内容的分析系数与行业比较系数进行对比,对企业效绩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形成综合评价结论。并将评价结论反馈被评价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如企业提出异议且意见合理,或者发现新的重大情况,要对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进行调整。
(六)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企业效绩评价报告》,报告评价结果、评价分析、评价结论等,并送专家咨询组征求意见。评价工作组完成评价报告后,经济价项目主持人签字,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审核认定。如果是委托评价项目,评价报告必须加盖中介机构单位印章。
(七)做好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项目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应进行总结,将工作背景、时间地点、工作基本情况、报告认定结果、评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建立评价工作档案,同时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备案。
进行行业或多户企业分析和排序,可直接利用初步评价结果或基本评价结果,根据每户企业评价得分,降幂排序,形成《多户企业效绩评价分析计分排序表》。其评价步骤是:确定评价企业(行业)、选定评价标准值、收集与核实基础数据、用计算机计算分数和排序、进行评价分析、撰写和报送评价分析报告.
二、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评议指标三层次共32项指标构成,各项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是评价企业效绩的核心指标,由反映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的四类8项计量指标构成,用以产生企业效绩评价的初步结果。其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效益状况。包括:
(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包括:
(1)总资产周转率(次)=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2)流动资产周转率(次)=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3、偿债能力状况。包括: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4、发展能力状况。包括:
(1)销售(营业)增长率=本年销售(营业)增长额/上年销售(营业)总额×100%
(2)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二)修正指标
修正指标用以对基本指标评价形成的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的初步评价结果进行修正,以产生较为全面的企业效绩评价基本结果,具体由16项计量指标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效益状况。具体包括:
(1)资产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销售(营业)利润率=销售(营业)利润/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00%
(3)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具体包括;
(1)存货周转率(次)=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3)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4)资产损失比率=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3、偿债能力状况。具体包括: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100%
(4)长期资产适合率=(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100%
(5)经营亏损挂账比率=经营亏损挂账/年末所有者权益×100%
4、发展能力状况。具体包括:
(1)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价×100%
(3)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
(三)评议指标
评议指标是用于对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评价形成的基本结果进行定性分析验证,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基本评价结果。评价指标由8项非计量指标构成。具体包括:1、领导班子基本素质2、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服务满意度)3、基础管理比较水平4、在岗员工素质状况5、技术装备更新水平(服务硬环境)6、行业或区域影响力7、企业经营发展策略8、长期发展能力预测
商贸及服务企业因企业经营性质不同,在运用评议指标时以括号内的指标内容代替。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解释另行制定和颁布。
三、指标权数设置
对企业效绩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数采取专家印象打分方法确定。其中:计量指标权重为80%,非计量指标权重为20%。在实施操作过程中,为计算方便,三层次指标权数均先分别按100设定,最后还原。
(一)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权数100
指标
1、财务效益状况42
(1)净资产收益率30
(2)总资产报酬率12
2、资产营运状况18
(1)总资产周转率9
(2)流动资产周转率9
3、偿债能力状况22
(1)资产负债率12
(2)已获利息倍数10
4、发展能力状况18
(1)销售(营业)增长率9
(2)资本积累率9
(二)修正指标
修正指标权数100
指标
1、财务效益状况42
(1)资本保值增值率16
(2)销售(营业)利润率14
(3)成本费用利润率12
2、资产营运状况18
(1)存货周转率4
(2)应收账款周转率4
(3)不良资产比率6
(4)资产损失比率4
3、偿债能力状况22
(1)流动比率6
(2)速动比率4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4
(4)长期资产适合率5
(5)经营亏损挂账比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