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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假:
1、婚假:持结婚证书,可享受3天婚假;
2、产假:可享受90天产假,男区域收展员可享受3天陪护假;
3、丧假:区域收展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准予3天丧假;
三、每天需提前10分钟进入职场做好准备工作,上午8:00准时召开早会;下午17:30准时召开夕会。
四、请事(病)假者需本人提前向组长和部门经理书面申请,出示事(病)假条,并经同意后方可准假;事后补假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五、请事假者乐捐3元,无特殊情况,月累计事假5天(含)以上作离职处理。
六、请病假者需提供有效就诊病历,无法提供就诊病历者按事假处理。
七、无故缺勤、弄虚作假、请假不准擅自缺勤均作旷工处理,乐捐10元;月度旷工2天(含)以上作离职处理。
八、迟到早退者乐捐2元。
九、上班着职业装,佩戴胸牌进入职场,如男士着正装、衬衫、皮鞋;女士着正装、化淡妆;违规者每发现一次,乐捐1元;
十、晨夕会期间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交头接耳,不看与晨夕会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档,违规者乐捐1元。
十一、每天晨会前将工作日志、保户服务卡和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上交组长批阅和登录(组长上交内勤批阅),每天要求有效拜访3访,不按时上交以上工具者、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或弄虚作假者,每发现第一次乐捐5元;第二次乐捐10元;第三次乐捐20元并向全辖通报批评,并计入任职资格考核表内。
十二、工作期间不准在职场用餐、吃零食,在规定吸烟区吸烟和用餐区用餐,离桌后要按规定将凳子归位,违反规定者,每次乐捐1元。
十三、乐捐款由工会负责专项管理,月张榜公布。
十四、本办法解释权归XX分公司总经理室。
本规定于2007年9月18日执行
中国人寿XX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