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广厦建筑地产集团区域公司经营责任管理制度》(13页).rar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责任书的制定 3
第三章 经营责任书的签订 6
第四章 经营责任书过程控制 7
第五章 绩效评定办法 8
第六章 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9
第七章 附 则 10
附件:区域集团经营责任书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以责任书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营责任书适用范围
经营责任书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对区域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包括区域集团总经理、各成员企业总经理。下属人员可由经营责任书受约人按自身的经营责任书分解成不同职责分工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
第三条 经营责任书的期限
经营责任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经营责任书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经营责任书。
第四条 经营责任书的效力
经营责任书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