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介绍了谷歌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的区别, 介绍了谷歌数字图
书馆的四大功能, 并通过引入经验性产品这一概念来说明谷歌数字图书馆产品
的性质, 以便读者更了解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本质。其次, 由于美国对合理使用
的界定与中国并不相同, 而美国的合理使用制度比较规范, 具有可参考价值,
所以本文自然要重点介绍美国版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标准。本部分以美国
谷歌数字图书馆为例, 对其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做一个较深层次的剖析, 以期能
对我国数字版权立法提供一点建设性的参考意见。根据美国版权法, 笔者认为,
谷歌数字图书馆构成合理使用, 理由如下: 其一, 使用的目的是公益性质兼商
业性质, 使用的性质是转换性使用; 其二, 所扫描的版权作品的性质大都为描
述性作品; 其三, 被使用作品部分的量与质符合美国版权法的规定; 其四, 它
并不大可能减少纸质印刷书籍的销售。再次, 笔者简单阐释了美国法院对谷歌
数字图书馆侵权案的态度, 介绍了美国修改版权法的立法建议。最后, 笔者在
分析我国的合理使用制度现状的前提下, 有针对性地分析了我国合理使用制度
的构建应当采用何种模式, 并提出了中国著作权法的修改立法建议。一部法律
的制定往往就是利益蛋糕的再分配与平衡, 对于数字图书馆、出版者和作者三
方利益的协调问题, 或许并不仅仅只考虑法律和经济这两个因素。但是, 科技
的发展推动了法律的变革, 这一能够从书中快速搜索和预览相关段落的创新技
术变革也促使了法律的发展, 法律应该鼓励, 而不是阻碍。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 谷歌数字图书馆; 合理使用; 经验性产品
1 引言
1 . 1 研究之源起、对象及现状
就像依托于蒸汽机的发明所带来的第一次工业革命, 以及依托于电力的发
明所带来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一样, 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发明造就了第三次工业革
命。第三次工业革命与之前迥然不同, 它不仅仅创造了数以倍计的物质财富,
也创造了数量惊人的精神财富; 它不仅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
化, 也使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它不仅使经济基
础发生了动摇1 , 同时也刺激了上层建筑相应得到变革。数字图书馆这一新兴事
物就是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大浪潮中诞生的。
当前, 数字图书馆在迅速发展的趋势之下, 也同时面临许多问题, 尤其是
有关版权侵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正如有学者所言,数字产品的低成本复制、强
传播能力凸显了数字产品的公共传播与版权价值之间的悖论。 2 最为著名和最具
代表性的要数谷歌数字图书馆所引发的版权纠纷。
自2 0 0 4 年启动以来, 谷歌数字图书馆就一直饱受争议, 一方面, 美国相关
的诉讼案件以及公共宣传纷纷发起了对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抗议活动。他们认为
谷歌数字图书馆扮演了一个N a p s t e r 式的角色, 认为谷歌通过把数以万计的版权
作品在未得到有关授权前提下公布于众的方式赚取髙额利润。指控主要包括:
扫描未经授权、转换格式未经授权、降低了纸质图书的销售率、预览的内容争
议、传播到网上的作品易受到黑客攻击等方面, 影响诸如书籍和娱乐项目等经
验性产品的销售等方面。另一方面, 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支持者们则期望通过该
项目的开展, 加强学术研究和教育, 展示互联网技术在依赖知识产权的行业领
域里是怎样促进更有效率的竞争, 特别是在图书出版、音乐录音和电影制作行
业。他们认为, 如果谷歌被迫停止该项目, 互联网公司可能很难从经验产品中
取样。
同样, 著作权人、软件公司、经济学家和法律学者也就受版权保护的数字
化版本的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到底是解决了还是加剧了经验性产品问题这一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