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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
职责
工作或职责
负责部门
负责公司体系记录的实施和管理
信息中心
负责全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部
负责全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体系运行过程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本部门记录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个人提供客观证据
各相关部门
程序细则
记录的分类及归口管理
记录分为产品记录和体系运行记录,由信息中心编制《BDH024 质量记录清单》,明确记录的使用和管理部门以及保存年限,并发放到相关部门,对列入该清单中的记录实施归口管理。
记录的编号按照 VQO005001《文件及实物编号指导书》进行编排。
记录的内容及填写要求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者、记录人,应详细填写活动各个细节、控制方法、活动结果等。填写应准确、全面。记录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记录要清晰、完整、及时、准确、整洁并规范化。
收集与标识
记录表格由使用部门设计,由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并交信息中心编号备案,纳入记录清单中。
记录由记录人员注明日期、部门,并签字或盖章,并在注明记录流水编号,必要时,应有审批会签手续。
对有传递要求的记录,记录者要按规定及时传递和流转。
归档保管
各部门必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