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本公司各部门被录用的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
1.3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考核、奖惩、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劳动纪律
2.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2工作中服从安排和调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3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睡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做私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需离开的,应向上一级领导告知去向和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2.4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或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客户来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5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未请假及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2.6因突发事情来不及到公司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上班后一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7对因病不能上班需要休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书、药费发票三项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诊断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
3.员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
3.1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3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能力和经验能适合于招聘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
3.4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须增加人员时,由各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详细说明新增岗位人员人数及岗位要求,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并会同申请招聘部门负责人办理招聘事宜,必要时,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3.5员工招用:
3.5.1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3.5.2员工报到时,必须办理报到手续:
3.5.2.1 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
3.5.2.2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3.5.2.3 学历证明;
3.5.2.4 体检证明(市级以上医院);
以上手续完备后方可上岗。
3.5.3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