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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考勤
第二条 考勤时考核员工出勤,共识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据,又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考勤采用打卡制或签到制。目前各部门均采用签到制。签到表由各部门考勤员统计核实,部门保存,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月末各部交考勤汇总表至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职。
(一)迟到:未按照企业规定工作起始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上的行为。
1、迟到不超过半小时者,一次扣薪资20元;
2、迟到半小时不足一小时者,一次扣薪资50元;
3、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者,视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业规定工作结束时间提前擅自离岗的行为。早退一次视同事假一天。
(三)旷职: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旷工美每满一天视为旷工一次,并按照《薪酬制度》和《员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章 请假
第五条员工无论拟休何种假别,必须提前请假,办理书面《请假单》,休假审批按《休假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1、病假:员工请病假需凭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病历。
2、公假:员工应提供有效证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六条 连续15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员工要求上班者,须经原诊断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一周适应期后,经公司同意方能上岗。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济南天星家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成绩突出的;
6、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著成绩者;
7、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8、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第三章 处罚
第三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