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电上岗干部要牢固树立机电为生产和安全服务的思想,全面协调上岗地点机电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矿井机电安全和生产。
三、机电上岗干部要熟悉所掌握、所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等情况,坚守三点一线的理念、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担负起处理问题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四、要坚守工作岗位,遇到机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对当班发生的机电挡手问题和机电事故,及时做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检查和督促处理,发挥组织作用。
六、要负责监管当班机电设备规范操作,规范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严厉制止。
七、要坚持机电干部上岗汇报制,上岗时把时间、地点及当班情况向调度进行汇报。
八、严格遵守走动式管理制度,根据走动式网络管理图的行走路线,沿路认真察看管辖范围的所有设备,并填写好走动式管理卡。
二、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和降低各类机电事故的发生,在事故追查过程中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四个一”、“四不放过”原则,即一分析事故、一追查事故、一处理事故、一通报事故;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没有责任者不放过、不接受教训不放过、不拿出整改措施不放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事故汇报制度
1、矿机电科副科长分管机电事故的管理。基层区队上岗干部和值班人员,负责机电事故的汇报和本单位的记录。
2、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按下列程序逐级汇报。
(1)发生一般机电事故,基层区队上岗干部应立即向机电科、矿调度室、安监站汇报。机电科、矿调度室、安监站根据事故类型和大小,在请示分管矿领导意见后,向集团公司机电处、局总调度汇报。
(2)发生重特大机电事故后,基层区队上岗干部应立即向机电科、矿调度室、安监站汇报。机电管理科、矿调度室、安监站向矿主要领导请示后,向集团公司机电处、局总调度、安监部汇报。
(3)发生未遂机电事故,基层区队上岗干部应立即向机电科汇报,机电科根据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未遂机电事故应该单独记录,并且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重复发生。
(4)发生机电事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对隐瞒不报的单位要追查当事人责任。
二、事故的追查
发生机电事故,应由事故追查组本着客观和“四个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按责任大孝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一)成立机电事故追查机构
成立机电事故追查领导组:
组长:张保卫
副组长:李祥平韩建红
成员:高剑成彩红张全兵刘厚厚刘英祥高锦平
办公室:机电科办公室
电话:8091
(二)机电事故追查范围
1、涉及全矿安全生产的典型机电事故。
2、主提升、主运输系统1小时及以上机电事故。
3、主排水、主通风系统10分钟及以上机电事故。
4、井下电气设备出现重大失爆,如“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明接头、钩铜丝(铅丝)明火操作等。
(三)机电事故的信息来源依据
1、矿调度室每日值班记录的机电事故。
2、矿领导指示要求追查的机电事故。
3、机电科、安监站、液压队、电气队等部门发现掌握的机电事故。
4、井上下各单位举报反映要求追查的机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