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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克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培训教程(105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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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新泰克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培训教程》(105页).rar 王骏18910380944: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首席联络官、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中国财税管理咨询网财税咨询培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规划师研修班特聘专家、中税环球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税务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会刊通讯员,长期从事税务咨询工作和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曾经在全国各地多次主讲最新财税政策、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企业税务风险处置、非居民税收管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所得税汇算清缴、医药行业税务风险管理、营销模式创新条件下的会计税务整合、建筑企业营业税所得税纳税筹划等公开课程。曾经为中国中铁、三一重工、华北电网、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全聚德、同仁堂科技、新燕莎集团、大龙建设等多家央企或者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组织内部培训。在《财务与会计(理财版)》、《中国会计报》、《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经济活页文选会计版》、《财会学习》、《财会月刊》、《新会计》、《纳税》等专业报刊发表专业文章近300篇,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财务与会计导刊》、《财政与税务》作为学术精品收录。王骏老师在新浪博客开设的以"中国财税浪子"命名的个人财税博客http://blog.sina/u/1228723740点击率已经超过113万,在财税领域小有影响,被金蝶公司评选为2009年度会计类博客最佳贡献奖。多次接受《中国会计报》、《上海证券报》、《纳税人报》、《新财经》、《现代快报》的记者采访。 一、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与风险防范 此处主要针对销售旧固定资产 实务关注1、销售何时购进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是否已经抵扣过进项税? 财税【2008】17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改扩建、安装)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上注明的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实务关注2、谁在销售?销售主体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有何不同? 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 18910380944 2 / 105 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如何开具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第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第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实务关注4、账务处理?减半征收部分的增值税的税收待遇如何? 实务关注5、我司于2009年购进一台2008年的旧机器作为固定资产准备出租,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即可在2009年底处置时按4%减半征收?现税务局认为我司不能因为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而在处置时就不按17%征税。(这种争议目前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