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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网商(互联网商户)发展指数研究报告(40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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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2010年网商(互联网商户)发展指数研究报告》(40页).rar 内容摘要 基于对网商、电子商务生态及新商业文明长期系统的研究,阿里研究中心与中国社 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构建了"网商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发展规模、 普及程度、经营水平、网商生态、增长趋势5 项一级指标和15 项二级指标。 阿里研究中心通过对2009 年相关数据的采集、计算和分析,形成《2010 年度网商 发展指数报告》。报告主要发现如下: 1、网商发展水平和GDP 分布相仿,粤浙沪领先 截至2009 年底,全国网商发展指数为30.30。网商发展指数排名前十的省市依次为: 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山东、天津、四川、河北,与我国各省市经济 发展水平大致吻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9 年,我国GDP 总量前十位的省 市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辽宁、上海、四川、湖南。网商发 展指数排名同GDP 排名相比较,前十强的重合度为70%。 2、全国网商发展分为三个梯队 根据网商发展指数,全国31 个省市自治区(未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可划分为三 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山东,共7 个省市。 第二梯队为:天津、四川、河北、湖北、宁夏、湖南、江西、安徽、辽宁、重庆、 河南、云南、吉林、陕西,共14 个省市。 第三梯队为:内蒙古、黑龙江、甘肃、青海、山西、贵州、海南、西藏、广西、新疆, 共10 个省市。 3、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普及程度和政府支持力度是网商发展的关键因素 网商发展指数领先的省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普及率、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均 有良好的表现,这些是影响网商发展的关键因素。 4、网商区域发展极不平衡 从发展规模指数排序来看: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位居前5 位,甘肃、新疆、 宁夏、青海、西藏位居后5 位。广东与西藏的发展规模指数相差近1000 倍。 2 从普及指数排序来看: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福建位居前5 位,宁夏、内蒙古、 青海、甘肃、新疆位居后5 位。北京与新疆的普及指数相差近30 倍。 5、中西部网商成长迅速,有望成为下一个增长点 部分中西部省市增长趋势良好。其中,新疆企业网商交易额增长率名列第一,贵州 企业网商数量增长率名列第二,宁夏和甘肃分列个人网商交易额增长率第一和第二,西 藏和云南个人网商增长率分列第二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