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物业公共服务(事务)管理工作指引》(12页).rar
公共服务(事务)管理工作指引
一、公共服务
1. 概念
公共服务是指直接影响业户感受的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活动。
这些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办公服务、有偿服务、社区配套便民服务、物业延伸服务、接待投诉、《公共服务指南》、业户资料等7个部分。
2. 一般性原则
2.1 物业公司办公服务的基本原则
(实行"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2.1.1 员工对内分工,对外不分工;办公人员得到充分授权,能处理绝大部分日常事务,而不是仅当信息的传递者。
2.1.2 办公服务不局限于业户亲自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只要业户有需求,可以采用物业公司已经明示的联络方式,也可以找任何他所见之人。
2.1.3 任何人接到业户需求,应确保业户能得到明确答复或解决,而不需业户再去找他人。
2.1.4 前台柜台高度在70cm-80cm,以增加亲和力。
办公时间和人员安排既满足业户需要,又要符合公司整体运作时间。公司常规办公时间8:30-17:30。同时应考虑在常规办公时间以外安排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