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部分:绩效考核制度
一、员工绩效考核的目的
使上级能及时对部下所担当职务的能力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作出正确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岗位异动、职务变更、培训等人事决策等提供依据。
二、本制度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如下:
1) 绩效考核——为实现第一条规定之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被考核者——即被评估人,指总经理以外需要接受绩效考核的所有员工。
3) 考核者——即评估人,指对被评估人进行绩效考核的人员,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力资源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总经理。
4) 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力资源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三、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需遵循之基本原则如下:
1) 绩效考核关系到考核者、被考核者以及公司整体利益。管理层级员工自身是考核者,亦是被考核者,其考核他人的结果直接体现出该管理者素养、能力和公平公正程度。
2) 被考核者期望自己工作被得到上级和公司的肯定及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的观察和记录如实作出有理有据之评价。
3) 被考核者期望得到公平公正之考核结果,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个人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依照综合指标和标准进行定量和定性之评价。
4) 不对考核期外、职务工作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5) 公司对考核者充分信赖,考核者应依照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6)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以下(不含总经理)级所有员工。
四、本公司绩效考核的分类
n 试用期转正考核
n 年度绩效考核
n 临时/特殊绩效考核(包括个人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