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东方家园建材家居连锁门店月度经营考核管理办法》(doc).rar
1. 考核目的
1.1 通过经营考核,提升销售业绩,改善工作绩效,建立以奖为主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奖励制度。
1.2 在人事费用率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共享销售增长成果,提高人均收入。
2.考核原则
2.1 主管(含)以下人员,月度经营考核不和销售预算挂钩,只要所在门店月度销售额大于07年同一月份销售额,员工的月度总收入将不低于07年实际所得。
2.2 主管(含)以下人员,月度奖金基于07年销售和员工收入,计算员工每创造100元销售额可得奖金,若月度销售超过08年月度预算销售额,员工每创造100元销售额可得奖金相应提高。
2.3 经理级(含)以上人员,月度经营考核和预算挂钩,有奖有罚,扣罚的下限为工资标准的10%,员工不扣罚,奖励上限均为工资标准的100%。
2.4 所有参与考核人,若采用不正当手段、虚假销售、违规销售套取奖金,一经发现,追回当年度所有奖金,并严肃处理,直到解除劳动合同。
3.考核指标及奖惩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