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劳动合同(高管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指定文书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现住址: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 。工作地点为甲方经营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地区。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企业发展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根据工作项目可自行灵活安排工作及休息时间,甲方仅对乙方工作结果以及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加班工资,加班时间不再另行计算。
四、劳动报酬及竞业限制金
甲方于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所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每月发放金额包括劳动报酬及竞业限制金,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报酬:岗位工资 元,加班工资 元,社保及公积金 元,岗位补贴 元,通讯交通补贴 元。
(1)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岗位工资为计算基数,每月未出勤天数,除调休和法定休假时间外,超过(含)4天的,不再享受加班工资。
(2)岗位补贴:原则上,只有乙方全勤时享有岗位补贴,岗位补贴随岗位不同而变化,乙方每月未出勤天数,除调休和法定节假时间外,超过(含)3天的,不再享受当月岗位补贴。
(3)通讯交通补贴:乙方每月的通讯交通补贴与乙方的出勤挂钩,按实际出勤与应出勤比例支付,未出勤的不享受通讯交通补贴。
(4)关于社保金和公积金的特别约定:
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乙方要求,社保缴纳基数按长沙市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纳,其他应缴而未缴的用人单位部分,由甲方以社保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至乙方个人,该社保金不属于乙方的工资构成部分。应乙方要求,甲方应承担的公积金以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至乙方个人,该金积金不属于乙方的工资构成部分。乙方不得再以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要求甲方承担其他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社保金、公积金。
2、竞业限制金: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金 元/月随同上述工资和补贴一并发放。
以上合计 元/月。
五、有薪假期工资计发标准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