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管理目的
适用范围
定义
管理职责
管理要求
配发原则
使用规定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经贸安全 [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发放管理,堵塞漏洞、减少浪费。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戴或佩戴使用的用品。
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能够保护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的某种防护能力。
有效使用期: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物理性能、技术性能所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指要求护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消耗性劳动防护用品:指物品性能随岗位工作强度、环境条件、使用频次和使用时间而逐渐降低的。
作业类别:按接触的能量(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或特殊的工作条件、特殊的工作环境分类。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岗位工作强度、环境条件等因素,需要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到个人。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岗位环境特性、突发事故的储备、生产设备检修、抢修等需要而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部门内勤人员:长期在办公室或到相关办公室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
部门外勤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常(每周不少于4天)到生产区域、施工现场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对生管部在采购与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时,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有权进行监督。
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对责任部门和个人予以考核。
对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有权对责任人予以考核。
经常征求各部门员工的意见,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协调解决。
业务部
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安全帽GB281—89、防砸鞋GB12623—90、绝缘鞋GB3486—84、工作服GB13661—92、防烫服GB8965—88、护目镜GB3609.9—94、手套GB2624—90),同时索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销售“凭证”和验审“三证”,即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严禁购入超过有效使用期和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假、冒、伪、劣产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安全、实用、舒适、美观。
负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并做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的记卡、存档等管理工作。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与订购合同质量要相同,进库数量与计划数要相等,各类防护用品的库存量必须保持5--10%的库存。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申报、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存放,防止受潮、发霉和鼠害,存放期限不能过长。
负责对辞职离厂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回收和合理定价工作。
对劳动防护用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汇同生产厂家予以协调解决。
验收: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库管员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