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目的
适用范围
职责
运作程序
相关文件记录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职责
主要负责人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召开每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日常工作。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运作程序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为了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由本公司总经理任命制造部部长李民義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配。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由取得国家或者地区认可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证书资质的人员组成。
月度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月安全审查情况,协调解决上月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计划本月的安全重点工作,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安全生产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排记录安委会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编发会议纪要。并将整改结果在下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中进行报告。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本公司就业人员人数少于300人时,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300人时,应按照规定比例(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部门行政管理课长或课长以上职务担任。
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主要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促使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完成,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调研,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监督公司安全生